哈森股份(60395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 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与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