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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股份(00268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 | P | 1 | | --- | --- | --- | | | | 1 | | |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机制,增强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 计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以下简称深交所)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 原因,造成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