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00241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等): 1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 进行违法违规的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