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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高新(00259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HENGDAHENGDA(SZ:002591)2025-10-27 10:18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二)有一定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 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1 (三)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四)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选任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 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