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30096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 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中规定的暂缓、豁 免情形,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程序应当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公司应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 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Jiangsu Allfavor Intelligent Circuits Technology CO.-本川智能(30096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