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300964)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 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董事的情形除外。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应当采 用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