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30096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制度(2025年10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行为规范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制度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者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 告中作出声明并说明理由,公司应当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 的,应当披露并严格履行。 第七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 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在该等信息公开 披露之前向第三人披露,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 第二条 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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