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H股公告(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工作制度)
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公司董事、高級管理 人員約束與激勵機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 稱「《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上海證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簡稱「《上交所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簡稱 「《聯交所上市規則》」)、《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薪酬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三章 職責權限 第二條 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負責制定、審查公司董事及高級 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向董事會報告並對董事會負責。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董事是指本公司的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指董事會 聘任的總裁、副總裁、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及由總裁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