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H股公告(建議修訂公司章程及建議修訂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Flat Glass Group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監事會並修訂公司章程 為全面貫徹落實最新法律法規要求,確保公司治理與監管規定保持同步,進一步規範公司運作機 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23年修訂)》(「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5年修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5年4月修訂)》(「上 交所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治理實際需求,公司擬取消監事會,原監事會的職權 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承接,《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等監事會相關制度相 應廢止,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中涉及監事會、監事的規定不再適用。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員工超過300人,董事會成員中應設1名職工董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 取消監事會後,公司擬增設1名職工董事,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