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60010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 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讯方式(含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