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60010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制定适合公司发展的长远战略规划,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确保董事会充 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省青山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人选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召集 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