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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60010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QSZYQSZY(SH:600103)2025-10-27 10:3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主 任委员(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人选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召集人) 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召集人) 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 向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