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6001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有效防范控制风险,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指导、监督和评 价公司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产生,由独立董 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召集人)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