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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7 10:33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与《联交所上市规则》所称"独立非执行董事"含义相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