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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7 10:33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识别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经营活动及运作过程中的重大风险,提高公司风险管理的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交所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福莱特玻 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并将之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 第四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任命。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