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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7 10:33

第一条 为适应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交所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福莱特玻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