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科 学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责,保障总裁行使职权,促 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范围进行规定, 对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 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当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裁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