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股份(002068)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 2 名以上(含 2 名, 下同)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 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提名股东")提 名董事候选人,但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人应当向董事会提供候 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 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