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30010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商业原则与关联人之间签订关联交易书面合同, 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范围的界定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本制度第五条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 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