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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事特(3003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East GroupEast Group(SZ:300376)2025-10-27 10:5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0 | F | | --- |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易事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审计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