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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事特(3003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East GroupEast Group(SZ:300376)2025-10-27 10:5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ж | | --- |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和其他依《公司章程》规定被公司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雇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