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事特(300376)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公司重 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 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 会、接受投资者调研等方式。 第七条 公司应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 报送的,需要将接受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具体依 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执行。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的 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 《外部信息报送情况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董事会办公室,董 事会秘书审核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董事会秘书认为拟报送信息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