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欣科技(30049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