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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0028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HKDHKD(SZ:002816)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运作,充分发挥股东会的作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