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融资和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 务安全和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 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为自身 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对外担保同时构成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