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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0028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HKDHKD(SZ:002816)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奖惩工作,明确董事会秘 书的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1 页 共 5 页 第六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 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 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 的责任。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具有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