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轴承(300718) -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CSBCSB(SZ:300718)2025-10-27 10:48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重大资产的 处置行为,加强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增强重大资产处置的风险意识, 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资产处置包括以下行为: 第二章 审批决策权限 第三条 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时的审批权限: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 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已按前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二)公司资产处置(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股东会 审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