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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强电子(0021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名,委员 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委员 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 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