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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强电子(0021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名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职权的 其他事项。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 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 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