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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强电子(00211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监会关于财务报告内容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 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