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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强电子(002119) -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下 统称"大股东")、大股东以外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的股东(以下统称"特 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制度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 组织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