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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强电子(0021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 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部具体 负责内幕信息的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 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询问)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