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00211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 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参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