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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强电子(00211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