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辰装备(3008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HieciseHiecise(SZ:300809)2025-10-27 10:50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广泛吸纳人才,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