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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30092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四条所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