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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30092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得擅自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