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30092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法本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 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