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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节能(000820) - 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 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ANGS 江苏 2025年10月 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和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律师声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经发生或者已经存在的 事实和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2. 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最终依赖于公 司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且公司已向本所律 师保证了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保证: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为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所需要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 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并无隐瞒、虚假 或误导之处,进而保证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