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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600338) -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TIBET SUMMITTIBET SUMMIT(SH:600338)2025-10-27 11:01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定义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