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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600338)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TIBET SUMMITTIBET SUMMIT(SH:600338)2025-10-27 11:03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职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 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 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审计委员会委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