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600338)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含独立董事 3 名, 设董事长 1 人,设副董事长 1-2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 法律法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