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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为电子(688798) - 艾为电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AWINICAWINIC(SH:688798)2025-10-27 11:03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 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