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为电子(688798) - 艾为电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海艾 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决策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 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交易和日常 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人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在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 应回避。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表决时应当回避。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 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