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30072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 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