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辰装备(3008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HieciseHiecise(SZ:300809)2025-10-27 11:05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辰精密装备 (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 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总经理、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