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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300294) -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六)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 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的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高管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管。 第四条 委员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领导 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委员会会议提出的建议或提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董事和高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