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博雅生物(30029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 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 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不作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即被问责人)。 第五条 本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第二章 问责的范围 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