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300294) - 公司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0月)
累积投票制度 (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 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实施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董事的情形除外。当公司单一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 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 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