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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300294)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 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 ...